问题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重开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通常是不能随意进行重新开具的。
它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现场的勘查情况、检验鉴定等相关证据来对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认定的,具备法律效力。 2.倘若有十分确凿的证据能够表明原来的责任认定书存在错误,像是鉴定结论出现了错误,或者证人所提供的证言被证实是虚假的等情况,那么当事人便可以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向相关部门申请复核。 经过复核之后,原来的责任认定书有可能会被进行变更或者撤销,然后重新作出责任认定。 3.不过,复核这个程序是比较严格的,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且还得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 要是不符合复核的条件,那么责任认定书一般是不能重新开具的。 总之,绝对不能轻易地就认为责任认定书可以随意地进行重新开具,必须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律的规定来进行妥善的处理。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发生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依据勘查、鉴定等作出责任认定书。小朱认为责任认定有误,要求重新开具,但未提供任何证据。小胡作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拒绝其要求,小朱不满,认为自己有权随时要求重新开具,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法律效力,不能随意重新开具。 2、若要重新开具,需要确凿证据证明原认定书存在错误,如鉴定结论错误或证人证言虚假等情况,且要符合复核条件,经相关部门审核,小朱无证据便要求重新开具是不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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