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介绍费不给退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劳务介绍费通常是依据双方所约定的服务合同而产生的。
倘若劳务介绍费不予退还,那么首先应当仔细查看合同当中关于退费的相关约定条款。 这其中要留意是否有明确的退费条件以及具体的退费时间等规定。 倘若合同里有约定,并且自身的情况符合退费条件,就可以与对方进行协商,要求对方退还劳务介绍费。 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妥善保留好协商沟通的记录,以备后续之需。 要是协商未能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依照合同的约定,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以此来主张对方退还劳务介绍费。 同时,千万不能忽视诉讼时效这个问题,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是从我们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的时候开始计算的。 在诉讼的过程当中,必须要提供相关的合同以及付款凭证等证据,这些证据能够有力地支持我们自己的主张,从而增加我们在诉讼中的胜算。 案情回顾: 小朱通过小李的劳务介绍找到工作,支付了劳务介绍费。后小朱要求小李退还介绍费,小李拒绝。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小李是否应退还费用,小朱认为符合退费条件,小李则认为不符合。 案情分析: 1、应查看双方服务合同中关于退费的约定条款,明确退费条件和时间等规定,判断小朱情况是否符合退费要求。 2、若符合退费条件,小朱与小李协商时要保留沟通记录。协商不成,可依合同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 3、要注意诉讼时效三年的规定,且诉讼中需提供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支持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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