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被骗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不幸遭遇金钱借贷诈骗且借款人不予归还,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之规定,如第三者以欺诈手段致使某一方当事人在非自愿、不知情的情形下订立了民事法律合同,且此种欺诈行为被另一方当事人知晓或理应知晓,那么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对该民事法律行为予以撤销。
若该民事法律行为得以撤销,则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该行为所获得的财产将需全数返还; 若无法返还或无须返还,则应按市场价值进行补偿。 若其中一方存在过失,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负责赔偿; 若双方均有过失,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因此,若您在金钱借贷中遭遇诈骗且借款人不予归还的情况符合以上法律规定,受欺诈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借款合同,并要求对方返还财产或按市值进行补偿,同时根据过失程度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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