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纪合同是否属于单务合同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行纪合同系不限于单务合同之范围,更被归类于双务合同之中。
有关行纪合同之法定条文如下: 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为委托人代为进行贸易活动并从中获取报酬的合同关系。 在行纪过程中行纪人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应由其自行承担,但如双方当事人已有另行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 行纪人在获得委托物品之后,应对该物品予以妥善保管并维护其完整性和安全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五十二条 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九百五十三条 行纪人占有委托物的,应当妥善保管委托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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