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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线下贷款签合同没下款还需支付服务金吗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若阁下已经签署了贷款合同,然而最终未能完成放贷流程,依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该合同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解除或是进行部分变更等结果。在此类状况之下,阁下或许需要承担相应的服务费用支出义务。
至于到底需否支付这笔服务费用,关键在于您与提供贷款服务的机构于签约之时所达成的相关协议。倘若阁下认为贷款服务机构所提出的服务费用过高或存在不合理性,那么您有权选择拒绝支付,或者尝试通过与贷款服务机构进行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若协商无果,您还可考虑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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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4:5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