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的和标的物在法律上有何区别和联系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标的物乃是商业销售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之客体,同时也是此类合同中所特设的重要条款之一。
标的物,顾名思义即是被约定在销售合同中的标的,或是其所涉及的商品。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标的与标的物并非总是相伴而生,两者并非必然共存于同一份合同之中。 在合同中,我们必须明确规定标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必定存在相应的标的物。 例如,在劳务合同中,其主体主要表现为提供劳务的各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务关系; 而在劳动合同中,则并无标的物的概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 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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