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公司需要去公司所在地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向企业提出诉讼请求这一行为而言,并不是必须在被诉企业的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进行。
若涉案事项是由于订立合同而产生的法律纷争,根据相关司法行政规章之规定,应由合同签订一方或双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受理此类型案件。 如果合同中未就履行地点作出明确规定或者约定不够详尽,且争议焦点在于支付款项、接受货币等问题时,那么接收款项一方的所在地通常会被视为合同履行地;若是关于不动产交付之类的事宜引起的争议,则不动产所在地往往会被认定为合同履行地;除以上列举之外的其他类型的标的物争议,通常情况下是由负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被视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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