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订金有哪些情况下不能退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订金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只是单方行为,不具有明显的担保性质。如若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交付和收受订金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时,不发生丧失或者双倍返还预付款的后果,订金仅可作损害赔偿金。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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