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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管合同是什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分类 合同事务-合同纠纷
解答
律师解析:
律师解答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保管物交付时,保管合同中寄存人只转移保管物的占有给保管人,而不转移使用和收益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处从事购物、就餐、住宿等活动,将物品存放在指定场所的,视为保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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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10: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