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违约损失是否包括间接损失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于违约行为导致的损失,涵盖了直接经济损失以及间接经济损失两大部分。
若当事人中的任意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对方财产权益受损的情况下,其必须承担的损害赔偿金额应与违约所引发的实际经济损失相当,其中还应包含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以后有可能获取到的经济收益; 然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损害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缔结合同时所能够预见或应该预见到的因为违约行为而可能带来的最大预期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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