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措施和侵权措施能混用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中国《民法典》中,刑法中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实际上并不存在并用的可能。
相反,法律明文规定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的特殊情况。 当以上两种责任同时产生且形成冲突时,侵权责任的承担者将仅能选择其中一种责任进行主张,从而无法同时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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