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最久多久开庭 |
分类 | 刑事辩护-强制措施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司法实践中,从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至正式展开审判程序的时间长短并无明确定义和规范。
通常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10天,但在特定情形下,可延长至14天。 对于那些有连续犯案经历或者涉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拘留期限更是可以达到恐怖的37天之久。 然而,哪怕是在被刑事拘留之后,犯罪嫌疑人仍需经过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及检察院审查起诉等环节才能最终走上法庭接受审判。 具体来说,公安机关的调查取证期限一般设定为2个月,如果案情复杂导致无法按时完成任务,则可申请适当延长,最多延长1个月。 而对于那些重大且疑难、复杂的案件,在得到上级部门的批准后,调查取证期限还可以再次予以延长,最长可延展至2个月。 特别严重的嫌疑人,如果其涉案行为可能被判定为十年或以上有期徒刑,那么他们的调查取证期限甚至还能再延长2个月。 相较之下,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一般设定为1个月,若遇到重大且疑难、复杂的案件,也可以申请延长15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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