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收滞纳金合法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违约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现行的行政法学理论来看,滞纳金实则被视为行政强制执行中的一种类别的执行罚。
然而,对于一般的房屋租赁事务而言,我们更习惯于约定违约金而非滞纳金。 基于合约内容,双方可约定当任何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按照具体的情况向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或者还可约定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损失赔偿款的具体计算方式。 尽管违约金具备了惩罚性特征,无需以非违约方实际遭受损失作为前提条件;但是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我国的司法理论及实践过程中,普遍认为依照合法且诚信的基本原则以及公正合理性的基础前提下,违约金的本质特征应当更倾向于补偿性,惩罚性仅为其补充内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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