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十多年前写的协议书还有效吗 |
分类 | 合同事务-合同效力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十多年前写的协议书是否有效,需视具体情况分析,具体如下:
1.符合生效要件则有效:协议书若想有效,需满足一定法律规定的生效条件。 首先,签订协议的双方需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例如,成年人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签订的协议。 其次,双方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虚假、误导等情况。 再者,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像不能约定违法犯罪的行为等。 若满足这些条件,协议通常是有效的。 2.存在法定情形可变更或撤销:若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协议。 比如一方因受欺诈而签订了对自己不利的协议。 3.超过约定有效期则无效:有些协议会约定有效期,一旦超过该期限,协议可能就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判断十多年前协议书的效力,要依据具体协议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十多年前签订了一份协议书,现双方对该协议书是否有效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协议有效,小李则主张因存在误解且已过约定有效期应无效。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和小李签订协议时均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从生效要件看,该协议有效。 2、若小李能证明签订协议时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法定情形,其作为受损害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协议。 3、若协议明确约定了有效期,且现已超过该期限,那么此协议可能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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