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公司可以连带股东一起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在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承担责任时,一般是不能直接把股东也一并执行的。
因为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要以自身全部的财产去对公司所欠的债务负责。 不过,在一些特别的情形之下,股东就有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起责任。 比如说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行为,通过这种方式来逃避债务,并且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那么这时债权人就可以向股东提出请求,让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 另外,如果股东出现了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等这些行为,当公司的财产没办法清偿所有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是有权利要求股东在未出资或者抽逃出资本息的这个范围内,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的责任。 总而言之,在起诉公司的时候,到底能不能连带股东一起执行,这得依据具体的法律事实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准确的判断。 只有清楚地了解这些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才能更好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是债权人,小李的公司欠小朱货款。小朱起诉公司后,想一并执行股东小李。争议点在于小朱能否直接连带执行股东小李,小李认为公司独立,不应执行自己,小朱则称小李有抽逃出资行为。 案情分析: 1、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一般应以自身财产对债务负责,所以通常不能直接执行股东。若小李不存在滥用法人地位、抽逃出资等法定情形,小朱不能连带执行小李。 2、若小朱能证明小李有抽逃出资行为,且公司财产无法清偿所有债务,那么小朱有权要求小李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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