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执行不到钱可以追加执行股东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公司债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来讲,公司在没有执行到钱款的情况下,是不可以直接去追加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的。
要是股东出现了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有限责任的情况,并且借此来逃避债务,对公司债权人的利益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损害,就像股东与公司的财务混同,或者股东对公司过度控制等这类情形。 在这种时候,债权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请求揭开公司的那层面纱,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的责任,如此一来就能够追加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了。 不过需要特别留意的是,一定要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股东确实存在上述那些不当的行为,如果没有证据而随意去追加,那是不被允许的。 总而言之,到底能不能追加执行股东的个人财产,需要依据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来进行细致的判断和深入的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公司欠小李钱款未执行到,小李欲追加执行股东小胡个人财产。争议点在于小胡是否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等可追加的情形,小朱称小胡与公司财务混同,小李则需找证据证明。 案情分析: 1、在无证据证明小胡存在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股东有限责任等逃避债务行为时,小李不能直接追加执行小胡个人财产,这是法律对股东个人财产的基本保护。 2、若小李能找到如财务混同、过度控制公司等相关充分证据,证明小胡行为损害债权人利益,就可请求揭开公司面纱,要求小胡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进而追加其个人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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