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个债务按什么顺序偿还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多个债务的偿还顺序一般遵循这样的原则:
首先,有约定的情况优先考虑。 也就是说,如果债务双方在合同里清楚地约定了偿还的先后顺序,那么就按照他们所约定的来执行。 这就好比两个人事先商量好,谁的钱先还,谁的钱后还,那就按照这个商量的结果来办。 其次,当没有约定的时候,先到期的债务会优先得到偿还。 假如债务都到了还款期限,那就先还先到期的那部分债务。 要是这些债务到期时间是一样的呢,那就根据债务的性质来确定偿还顺序啦。 比如,为对方提供劳务所产生的债务,会优先于单纯的金钱债务进行偿还。 要是没有这些区别,那就按照相同的比例平等偿还。 举个例子,甲向乙借了10万元,这笔借款到期了,同时乙又为甲提供了价值5万元的劳务。 在这种情况下,甲应该先把10万元的借款还清,然后再去偿还那5万元的劳务费用。 总之,在通常情况下,没有特殊约定的时候,一般就是按照上述这些规则来确定多个债务的偿还顺序的。 案情回顾: 小朱同时欠小李10万元借款和5万元劳务费用,此前双方未约定偿还顺序。借款到期后,小朱手头资金有限,只能先偿还一部分,此时双方就先偿还借款还是劳务费用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由于小朱和小李之间没有事先约定偿还顺序,所以不按照约定优先的原则执行。 2、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先到期的债务优先偿还。小朱的借款已到期,而劳务费用不存在到期的问题,所以按照规则,此时应先偿还到期的10万元借款。若之后小朱有足够资金,再偿还5万元劳务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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