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变更后之前法人的债务谁负责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法人变更后,关于债务承担的问题是需要明确的。
一般来说,原则上原法人的债务依旧由原法人来承担。 这是基于债务的产生和归属通常与特定的法人主体相对应。 不过呢,如果在变更协议里有明确的约定,表明原法人的债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来承担,那这种情况下,变更后的法人就有责任去承担这些债务。 另外,还有一些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像法人人格混同等情况,变更后的法人也需要对原法人的债务负责。 通常情况下,法人是以其全部的财产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也就是说,债务的承担与法人的变更程序本身并没有直接的关联。 新法人只是在其参与的法律行为以及自身所拥有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不会因为法人的变更就无缘无故地去承担原法人的债务。 然而,实际情况是很复杂的,需要根据具体的法律关系、合同约定以及相关的证据来进行综合的判断和确定。 如果在债务承担方面出现了争议,那么很可能就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以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案情回顾: 小朱所在的公司进行了法人变更,原法人为小李,变更后为小胡。原法人小李在变更前有一笔债务,现在关于这笔债务的承担出现争议。小朱认为按照原则应小李承担,小丽则称变更协议里有约定由小胡承担,小静提出可能存在法人人格混同情况,小胡也应承担。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原则,原法人债务通常由原法人承担,即小李承担。 2、若变更协议明确约定由变更后的法人承担,小胡则需承担债务。 3、存在法人人格混同特殊情形时,小胡也要对原法人债务负责。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确定债务承担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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