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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位权行使效果的归属是什么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代位权行使所产生之效力及其归属问题,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有着严谨且具体的规定。
按照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当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相应的清偿义务时,所涉及到的财产权益应当首先被计入债务人所拥有的责任财产范畴之内。
换句话说,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过程中所获取的相应财产权益并非直接由债权人自行享有,而仅仅是作为清偿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欠债务的一种间接手段。
唯有当债务人所积累的所有欠款均已得到全额偿还之后,如尚有余富,方可将此部分财物交由债务人进行自由分配及管理。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何时行使代位权,都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条件限制,例如要求债权关系合法有效、债务人未能积极主动地行使其到期债权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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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5: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