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代位权共同被告有哪些规定条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中,把债务人列为共同被告通常要符合这些条件:
首先,关于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方面,必须是合法的。 这意味着该债权不能违反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得是在法律框架内的正当债权。 并且要确定,也就是债权的数额等相关信息是清晰明确的,不能模糊不清。 同时,还得是已经到期的,即履行期限已经到了,到了该债务人履行义务的时候。 其次,债务人存在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情况,并且这种行为给债权人造成了损害。 “怠于行使”具体表现为债务人没有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等正规的方式去主张自己的权利,而是消极对待。 最后,债务人的债权不能是专属于他自身的。 像那些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而产生的给付请求权,以及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都属于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不能被列为共同被告。 总之,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同时满足时,在特定的一些情况下,债务人才有可能被列为债权人代位权诉讼的共同被告,以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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