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权诉讼当事人如何列明证据材料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代位权诉讼问题的法律实践中,涉案方应该精心挑选并准备各种具有决定意义的证据材料,这些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债权与债务的明确存在性证据,例如由合同签订、借据或欠条等构成的证据链条,这些都能够有力地证明原告对被告所享有的合法债权; 第二,被告未能积极行使其到期债权的证据,例如被告没有采取诉讼或者仲裁的方式向次债务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被告的债权已经到期的证据,例如合同中所规定的还款期限等; 第四,次债务人对被告负有债务的证据,这其中可能包含了双方之间的合同、交易记录等相关资料; 最后,证明原告自身债权合法并且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的证据。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所有提交的证据必须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以及关联性的特点,以便为代位权的主张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具体的证据材料应当根据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搜集和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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