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过了诉讼时效怎么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借贷行为中,若借款方未能按时偿还债务并经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虽然此举并不等同于该笔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彻底消失,然而,这确实有可能导致债权人丧失胜诉的机会。
然而值得庆幸的是,只要对方愿意主动归还欠债金额,债权人依然有权选择接受。 假设在审理过程中,对方援引诉讼时效期限已过的理由进行抗辩,那么管辖法院很可能会因此裁定驳回债权人要求借款方立即履行债务的诉讼请求。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债权人仍有可能通过积极与对方协商解决问题,或是搜集相关证据以证明其所持有的债权在法定合法期间内曾存在司法救济的法律事实,例如债权人曾向借款方发出过催收欠款的书面通知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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