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追索期限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债务追偿期限,学术界普遍称之为法定的诉讼时效。
依法设置,我国对于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设定为自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三年内。 当然,法律另有特别规定时,自然应依此执行。 在此三年有限的期间内,作为债权人必须尽善意积极地维护自己的权益,主张自己的债权。 倘若错过这个时效期间,债务方可能会以诉讼时效过期为理由进行辩护,这样一来,债权人就可能面临着法庭判决失败的不利局面。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现诸如债权人向债务方明确提出清偿请求、或者债务方面对并允诺履行偿还义务等一系列客观事实,则诉讼时效将会自动启动重新计算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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