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如何确定案件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的管辖权法院问题,我们通常会根据以下几个关键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若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已经就管辖法院作出了明示或默示的约定,并且该约定是合法、有效的,那么相应的借款纠纷将会被指定由双方共同选定的法院负责审理; 其次,若双方并未对管辖法院做出任何约定或者仅仅只是约定不明,这时原告可以选择在被告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被告也可以选择向自己住所地以外的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提出异议和应诉;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认定问题,若借贷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对于合同履行地的具体位置并未做出明确的约定,或者即使有约定但却存在歧义,而且在后续的协商过程中也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依据合同中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合同履行地的具体位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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