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破产债权数额如何确定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破产债权的具体数额的确立往往是在多个复杂因素的整体考虑下进行评估的。
首要步骤在于对债权性质加以辨识,诸如合约之债,侵权之债等都属于常见类型。
当有清晰且明确的合约规定或是业经有效宣判的法律文件确认这一债权关系时,其金额往往会根据相应合约或者文书的具体内容来进行计算。
然而,在破产程序中,尚未到期的债权将被视作已经到期,但同时也需从总金额中扣除尚未到期的利息部分。
对于附带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正式受理之日起,其利息将不再继续计算。
至于有担保的债权,其在担保物价值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而超过该范围的部分则将被纳入破产债权范畴。
除此之外,对于在债权申报过程中出现争议的部分,还需要经过管理人的严格审查,债权人会议的详细核实以及人民法院的权威裁定等一系列严谨的程序才能最终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23 13:3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