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无力偿还只有一套房子能执行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状况之下,倘若债务人无法承担其所背负之债务,并且仅拥有一处住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会审慎地权衡利弊。
然而,若该房屋价值超过了被执行人和其受抚养亲属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范畴,亦或是被执行人蓄意逃避债务,通过转让其他房产来规避责任,那么这处房产便存在着被强制执行的可能性。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实践过程中可能会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差异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四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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