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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无力偿还法院怎么执行利息怎么算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债权人为力偿付债务时,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所计算的利息往往需依据合法的法律条款及双方所达成的共识来进行。
倘若已存在明确且有效力的法律文件确立了利息的计算方法与基准,那么法院将会尊重该文书,严格依照其指令执行。
然而,若未曾作出任何约定或约定模糊不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借款双方并未就利息问题做出明确约定,则出借方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将不会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而言,若利息约定含糊不清,出借方同样无法通过诉讼途径获得利息支持。
但除了自然人之间的借贷行为之外,若借贷双方对利息问题的约定不够清晰明了,出借方仍可提出利息诉求,此时法院应综合考虑民间借贷合同的具体内容,以及当地或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报价利率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最终的利息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根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给付该利息的,不予计算。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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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15:5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