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了你的钱不还怎么要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未能按照先前协议中的承诺进行偿债,作为债权人的出借人可于法律文件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在法律机构寻求强制作息之裁决。
假如法律文件中对还款周期做出了具体规定,那么债权方则有权自最后一个偿还期限届满之后再经过两年的时间向法律机构递交强制执行请求。 至于法律文件没有设定履行期限的情况下,出借人也能在法律文件正式生效后的两类采取同样措施。 在这一请求过程中,倘若出借人发现有关可使诉讼时效产生暂停或暂时终止的情形,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递交暂停或暂时终止执行时效的申请。 举例来说,若出借人曾在此期间内向债务人示意偿还义务,抑或是债务人已表达愿意承担债务责任,这些行为均可能被视为诉讼时效的暂时终止,进而延长出借人的申请执行期限。 若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出借人需提供充分证据来证明其在法定时效期间内已经采取了适当的法律行动,以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若出借人能够证实时效期间内存在暂停或暂时终止的情况,法院往往会批准并支持借款人的执行申请。 然而,在实践操作中,出借人应当充分收集和保管所有与借贷及催收事宜相关的证词,其中包括欠条、转账凭证、催査通知、通讯记录等等,为未来申请执行提供便捷。 此外,若经多次催收仍无法获得无果,出借人有权依照法律程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债务人清偿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