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条是不是永久无效判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归属于三年期限,除非是由法律另行作出指示或规定。
换言之,假设在借款协议中,债权人自得知或应该了解到其合法权益被侵犯以及债务人违约行为发生那天起,三年之内没有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相应的维权诉讼,那么该项债权可能因为超出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而失去法律层面的保护。 然而,值得关注的是,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自遭受损失之日算起已经超过二十个年份,地方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援助受理,除非有特殊情况出现,人民法院才会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决定是否对诉讼时效期间进行适当延长。 所以说,影响债权生效能力的不仅仅是借款协议本身,更主要的还是债权人对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把握。 当债权人在法定的有效期内提起诉讼的话,那么借款协议就会作为支持其债权成立的重要依据; 但是一旦过了诉讼时效期间,债权人很可能彻底失去向法院寻求债务追偿的正当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