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履行到期债务拘留多少天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明文规定,针对无法遵照执行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所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判令以及裁决的当事人,实施严重程度不等的罚款、进一步拘留等惩戒措施是完全合情合理且合法的;
当该行为达到了触犯刑律的标准时,应当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与义务。 所以,若有负债人为规避自身应承兑的到期债务而拒绝履行我国最高审判机关已经依法裁判生效的判令和裁决的情况发生时,我国最高审判机关有权依照具体情节的严重程度,对其实施罚款处罚或者进一步实施拘留行动。 关于拘留期限的具体长短,则需遵循案件的实际情况及由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做出的裁定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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