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还起诉联系不到人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债务人为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还款义务且无法取得有效联络,债权人可依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请求公告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当法院经查证确认债务人工于行踪不明或再无其它合法送达途径时,有权采取公告送达这一法定程序。 公告应在指定的权威媒体上进行刊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历经三十个自然日后,即可视为已完成送达程序。 在案件卷宗内,应对公告送达的具体原因及过程进行详细记录。 在此之后,债权人便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债务人承担相应的债务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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