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贷的没有借条也能判幺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民事诉讼程序中,证人应当向法庭提交原始文件(即原件)以作为证明依据,但若因某些原因而确实无法提交原件时,当事人可依法提交复制件、照片、副本以及节录本等替代方式。
换句话说,在借贷纠纷中,一旦借款人无法提供正式的借款合同原件,他们仍有权通过提交该合同的复制件、照片或者其他形式的相关证据来证实借贷关系的真实性。 在此基础上,法院会根据各方所提交的证据以及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并最终作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因此,即使在缺乏借款合同原件的情况下,只要其他相关证据能够充分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法院仍然具备对该案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的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 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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