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纠纷官司打到哪个法院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债务纠纷诉讼案件的法定审判法院的管辖范围,主要取决于被告方当事人的常驻地或长久居住地点。
当被告为自然人时,依据法律规定应由其长期居住所在地的地方法院行使管辖权进行审理; 若被告系法人或其他非自然人组织,则应由该法人或组织的注册登记地的地方法院负责审理。 倘若涉及多名被告,且各被告的常驻地或长久居住地点分别位于不同地区的地方法院管辖区内,那么这些地方法院均具有对该案的管辖权。 因此,对于债务纠纷诉讼案件,原告可选择向被告的常驻地或长久居住地点所在的地方法院提起诉讼,亦或是向多名被告的常驻地或长久居住地点分别位于不同地区的地方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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