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借钱不还怎么解决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异乡之债务人欠下债务却未偿还,债权人得以向该债务人生存、生活之所在地所设立的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申请。
然而,若该债务人的生存、生活场所与其常驻居所有异,则债权人有权将诉讼请求呈递至该债务人长期定居之地的人民法院进行处理。 若牵涉到多名被告人,且他们各自的生存、生活场所或常驻居所在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具有对案件的管辖权。 在此种情况下,债权人可依据自身的实际状况及便利程度,自由选择向其中任何一家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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