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个人或组织拟向各级各类人民法院主张其所享有的民事权益时,必须遵守诉讼时效的时限限制,即向人民法院提出保护民事权利的诉求时,必须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进行,该诉讼时效期为3年。
此外,关于诉讼时效的起点及其计算方法,亦有明确规定。 具体来说,无论是否具备合法有效的债权文书(即欠条)等书面凭证,只要当事人能够证明自己已经知晓或应当知晓自身的权益受到了侵害,且侵权行为人的身份及责任归属也已明确,那么从此时开始,诉讼时效就应开始计算,并持续3年。 若超过这一期限,当事人仍未提起诉讼,则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存在特殊情形,例如不可抗力、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等,人民法院方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适当延长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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