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到期不还起诉费用谁承担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无论是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哪一方当事人提出诉求,依据法律法规均须缴纳一定金额的案件受理费及其他可能发生的诉讼费用。
对于确有经济之困者,经审查核实后,可向法院申请适度延长支付期限、降低缴纳金额或者全部予以豁免。 故而,当下若借款方出现债务违约行为,债权人决定启动司法程序以追索偿还欠款之际,必须承担支付案件受理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的诉讼费用。 然而,假使债权人自身面临严重财务困境,可依照法定程序请求法院给予诉讼费用之优惠或减轻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