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按照我国《民法总则》的规定,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主张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效期间设定为整整三年。
这就意味着,当债务人未能履行债务,致使债权人的债权受损时,债权人必须在知晓或理应知晓自身权益遭受侵害及义务人身份之日起的三年内,及时启动法律程序进行维权。
若超过了这个法定的三年诉讼时效期间,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保护,除非自权益受侵害之日起已经超过二十年,或者存在特殊情形,人民法院方可依据权利人的申请酌情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因此,对于涉及到欠款未清偿的纠纷案件,债权人务必在三年内提起诉讼,否则一旦超过三年,便可能因为诉讼时效的问题而失去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