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钱不还起诉会成老赖吗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的第五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请求继续执行债务人的财产时,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这就意味着,若债务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有权在法定时效期限内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务。 然而,将债务人冠以“老赖”之名(即失信被执行人)往往是指债务人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明明具备履行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并且在执行过程中采取了诸如逃避债务、转移财产等不当手段,从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此种情形之下,债务人很可能会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遭受信用惩戒及限制高消费等严厉制裁。 是否将债务人称为“老赖”需视具体情况而定,其中包括债务人的还款意愿以及其实际行动。 若债务人确有逃避债务之实,则在法律程序中极有可能被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 然而,仅因债务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并不必然导致其被冠以“老赖”之名,这需要综合考虑具体情况与法院的最终判断。 总而言之,欠债不还的债务人可能会面临来自法院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但究竟是否将债务人称为“老赖”,仍需根据债务人的具体行为及其在法院眼中的性质来决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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