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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盖县人借钱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解答
律师解析:
若盖县地区有人恶意欠款拒不归还,其债权人有权向债务人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但若债务人的住所地与其经常性居住地并不一致时,债权人则可自行选择向其债务人的经常性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倘若涉及到多名被告,并且他们各自的住所地或者经常性居住地分别位于不同的人民法院辖区内,那么这些人民法院均具有对该案件的管辖权。
在此情况下,债权人应向拥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以期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债务人偿还所拖欠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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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7 15: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