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1000万还不起怎么判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的明确规定,若被执行人的确由于经济困境而无法履行其所负之债务,即当被执行人为公民且因其生活困顿、缺乏收入来源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等原因导致其无法偿付借款时,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终止执行。
这就意味着,倘若被执行人无法依靠自身努力清偿债务,且并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那么法院有可能会考虑终止执行程序。 然而,这并不代表被执行人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可能需要寻求其他途径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如申请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或者搜寻债务人的其他潜在资产等。 同时,在被执行人无力偿债的情况下,债权人亦可尝试与其进行协商,制定还款计划或者达成和解协议。 总而言之,若被执行人确实无力偿还高达千万元的债务,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决定是否终止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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