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开庭要讲什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因欠钱不还而需开庭,以下几点至关重要。
其一,要清晰地陈述债权债务关系的确切存在。 详细说明借款发生的具体时间,是在哪一天、哪个时刻,借款的地点,比如是在借款人的家中、公司还是其他特定场所。 借款的方式也得讲清楚,是通过现金直接交付给对方,还是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进行,且要明确转账的具体时间、转账账号等信息。 同时,务必出示相关的有力证据,像借条,要详细呈现借条的内容,包括借款金额的大小写、借款双方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等关键信息; 转账记录也要一并提供,展示转账的具体时间、金额等细节,以确凿地证明借款事实。 其二,讲述追讨欠款的整个过程,是否有过电话催款、短信催款或者当面催款等记录,这些记录能直观地体现出对方是故意恶意拖欠欠款,而非其他原因导致未还款。 其三,若有约定利息,要详细说明利息的计算方式,依据何种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来计算利息,让法庭清楚利息的合理性。 其四,若涉及担保情况,要全面讲清楚担保的相关事宜,如担保的方式(是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还是质押担保等)、担保的期限、担保物的具体情况等。 最后,明确地表明自己的诉求,是要求对方全额归还借款本金,还是除本金外还要求支付违约金等其他形式的赔偿。 要强调被告明明有偿还能力却拒不偿还的事实,请求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公正地判决支持自己的诉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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