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有效期几年了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案中所涉及到的“欠债不还”的时效限制,特指的是司法诉讼时效方面的规定,这个时效通常情况下被设定为3年时间。
然而,如果在此期间内,你曾经书面形式或者口头方式向上诉人阐明过自己对债务的追索权意向,例如发出了催收欠款的信函、启动了司法诉讼程序等等,那么这个诉讼时效将会被中止,并需要从新的时间点开始重新计算3年的期限。 然而,如果诉讼时效已经超出了这个期限,你依然有权利发起诉讼,但对方可能会以超过诉讼时效作为抗辩理由来拒绝履行还款义务。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你尽快采取行动,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借款合同、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或短信聊天记录等等,以便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追回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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