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没有朋友借了钱不还的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有亲朋好友因故无法依照承诺记载的期间实施还款之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该借款人需要恪守约定的还款期限,偿还借款。
然而,倘若缺乏约定或约定不明朗,并且难以确知的情况下,借款人有权随时选择归还借款; 而对于贷款方而言,他们则权宜地可以要求借款人尽快并在合理的期限内完成还款。 若借款人未能依约准时归还借款,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规定,借款人应按照约定或国家相关法规支付逾期利息。 在实践操作中,若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贷款方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催促借款人还款,同时保留相关证据。 其次,若催告无果,贷款方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借款人全额归还借款本金以及支付逾期利息。 最后,在诉讼过程中,贷款方可以提供借款合同、转账记录、催款记录等相关证据,用以证实借款事实以及借款人未能按时还款的事实。 若借款合同中有关于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条款,贷款方还可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 总的来说,若亲朋好友借款后未能如期还款,贷款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通过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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