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多久过诉讼时效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条文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维护其民事权益的法定时效期限为整整三年。
此项法定时效时期的起算日期应为权利主体知晓自身所受侵害及这个行为实施人为何者之日起进行。 若自权利受到侵害那日起逾越了足足二十个年份,那么人民法院便不会给予过多保护,除非在特定征象下,人民法院有权因权利人的正式申请而酌情决定予以拖延。 因此,对于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还款责任的情况下,所导致的债务纠纷,偿还欠款的诉讼时效则被设定为三年,具体起算日期是从债权人实际了解或应当了解到债务人未能如约偿还欠款那天开始计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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