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跟父亲借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家父面临女儿配偶欠款不还的局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以及第六百六十八条之权威性规定,将有权提出借款合意及有效性证明。
若借款协议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则该合同应包含借款类型、货币种类、使用目的、借款金额、利率标准、债务期限及还款方案在内的详细规定。 倘若,借款协议并非以书面的形式呈现,仅为自然人间的私下约定,也无需过分强调遵循书面形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明确规定,各民事个体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定或按照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履行各自的民事义务,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若女儿配偶未能按约偿还欠款,家父有权要求其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若女儿配偶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不符约定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之相关规定,女儿配偶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 总而言之,若女儿配偶欠款不还,家父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并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六条
民事主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约定,履行民事义务,承担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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