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东母亲借钱不还怎么起诉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广东省内的某位母亲未能如期偿还借款,债权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提起诉讼时,需提交完备的起诉状,同时根据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若起诉状的撰写存在难度,亦可选择以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予以记录在案,并且通知相关当事人。 需要注意的是,此类民事诉讼应由被告居住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和裁决。 因此,原告借款者应依照法律规定,向广东母亲的实际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人民法院认为该民事纠纷适合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则法院有权先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但前提条件是当事人均未明确表示反对调解。 综合以上分析,债权人应依法向广东母亲的实际居住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严格遵循法院的指导和安排,完成后续的诉讼流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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