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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钱两百元对方不还怎么办
分类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借款人拖欠二百元的借款而未归还,那么他或她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来追索欠款。
在提起诉讼时,作为原告方(债权方)需确保与被告人(债务方)间确实存在直接的借款协议关系,这意味着原告必须是与该案件具有直接利益关系的自然人;
同时,被告人的身份必须明确无误;
此外,原告还应具备具体的诉讼请求,即要求被告人尽快偿还所欠借款;
最后,该案件也须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畴以及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权。
原告在正式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之前,应根据被告人的数量准备相应份数的副本。
倘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原告亦可选择以口头方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将其内容记录在案,并告知被告人及其代理律师。
在诉讼过程中,若被告人未能履行法律文书中所规定的还款义务,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对其实施限制出境等强制性措施,或者通知相关单位协助执行上述措施。
总而言之,如遇他人拖欠借款不予归还的情况,我们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在必要时采取法律规定的各项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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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2:1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