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条没写还给谁了钱怎么办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欠条中未明确规定应由何人承担还款义务,则有可能引发债务归属不明确的诸多争议。
为解决此类困境,债权人可寻求多种途径来呈现债务关系的真实性及应向何人偿还债务的事实。 具体而言,债权人可通过当事人的陈述、书面证据、证人证言等方式,提供充足的证据以证明债务关系的存在及其应向何人偿还的合理性。 若债权人自身难以搜集到足够的证据,也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协助调查取证。 在此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对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确定债务的实际归属方以及相应的还款责任。 若现有证据尚不足以充分证明债务应归还于某位特定债权人,那么债权人可能需诉诸法律手段以解决相关争议,如通过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债权等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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