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多久过起诉期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向国家最高裁判机关人民法院申请维护其民事权益的诉讼时限,明确规定为三年之久.该诉讼时限须自权利人意识到或应当预见到自身的权利遭受损害及其对应负担者开始之日起进行计算.然而若自权利受损害之时起,逾越二十个年份未曾提出主张的话,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对此提供保护,除非在某些特定情境下,如权利人主动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进行特别批准后方可予以延长.因此,对于欠债不还的行为,其诉讼时限被严格限定为三年,且需从债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债务人欠款未还之日起进行计算.若超过这一期限,债权人可能会失去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债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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