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公找我借了2万块钱不还我该如何维权 |
分类 | 债权债务-欠款追讨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贷双方对还款期限这一重要条款并无明确商定或存在模糊不明之处,借款人有权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自由选择何时归还所借款项,而贷款方则可适时进行追索,督促借款人于合理期限之内完成还款义务。
在您如今面临的这一困境之中,倘若您的丈夫在借款之时已与您就还款期限达成共识,那么他理应严格遵守约定,按时足额地偿还借款本息。 然而,若他未能如约履行还款责任,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之规定,他将不得不承担支付逾期利息的法律责任。 在此种情形之下,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可以考虑采取如下措施: 首先,向您的丈夫发送书面催收函件,明确告知其需在合理期限内全额归还借款本金以及逾期利息; 其次,若他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您便有权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他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相应的逾期利息; 最后,在诉讼过程中,您需要提交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用以证实借款事实及其具体数额。 若您的丈夫依然拒绝还款,您完全可以借助法律手段来捍卫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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